“PUA第一案” 里,有位“无袍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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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魏哲哲 2026-11-05 13:06 北京 社会公众的认知能在司法审判中体现吗?答案是肯定的。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人民陪审员参审典型案例。在一系列备受关注的案件审理中,都有来自基层一线的人民陪审员参与。他们将大众视角、朴素情理带入庄严法庭,让基于公序良俗、伦理道德的价值判断,更好地校准司法的专业天平,有力支撑法院作出体现社会共识的司法裁判。 人民陪审员制度,是弘扬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的有效实现形式。人民陪审员被誉为“无袍法官”,他们是如何参加案件审理的?能够发挥多大程度的作用?记者进行了采访。 发挥“民心秤”作用,增进司法裁判的社会认同 “PUA第一案”——牟某虐待案的审理,曾引发社会广泛关注。牟某与陈某(化名)确立恋爱关系后,共同居住。因纠结陈某过往经历,牟某心生不满,高频次、长时间、持续性辱骂陈某。这对陈某造成了巨大的精神压力,陈某曾出现割腕自残等情形。一次争吵后,陈某服药自杀,后不治身亡。 对于陈某的遭遇,社会公众表现出痛心、同情的一致情感。但从法律上该如何认定,实践中还存在争议分歧。 群众期待,如何被更好融入司法审判里?根据人民陪审员法,对于案情复杂,人民群众广泛关注或者其他社会影响较大等情形的案件,由人民陪审员和法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据此,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依法由一名人民陪审员与两名法官组成三人合议庭审理该案。 李文云就是参与该案审理的人民陪审员。“我是基层村干部,又长期从事妇女工作,了解基层一线社情民意。”面对“长期稳定的婚前同居关系是否应认定为虐待罪中的家庭成员关系”的争议焦点,李文云从群众视角、生活经验出发,发表意见。 “阅卷中,我重点关注二人共同居住的地点、频次、时长以及经济往来情况。”李文云介绍,开庭时,有针对性地发问,了解两人的日常相处模式、牟某的动机和后果等,协助合议庭还原事实真相。 基层经验助力司法有力度、有温度。“随着社会环境和社会大众思想观念的变化,男女婚前同居现象日益普遍,牟某与陈某之间形成了虐待罪中的家庭成员关系;牟某长时间的谩骂、侮辱,对陈某造成了精神上的摧残折磨,最终导致悲剧发生,构成虐待行为。”在案件评议阶段,李文云结合基层工作经验,从群众视角阐释虐待罪中“家庭成员”的界定、“精神虐待”等关键问题,为将精神虐待纳入虐待行为的认定提供了有力的情理支撑。 李文云的意见,得到了合议庭的采纳。经审理,海淀区人民法院以虐待罪判处牟某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案件宣判后,得到了社会各方的理解和认同。 民意支撑让司法审判更契合社会发展,社会认同度也更高。从司法实践看,人民陪审员参审的案件,裁判的社会接受度、当事人服判息诉率更高。 “人民陪审员来自各行各业、熟悉社情民意,基于常识常情常理形成的朴实认知与法官专业判断恰好能形成优势互补,有助于促进裁判更加公平公正。”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孙镇平说。同时,人民陪审员善于用老百姓听得懂的语言讲清是非曲直,让群众更加认同、信服裁判结果,实现法官公正司法和群众公正评价间无“温差”、无“色差”,让司法公正能实现、真有感、获好评。 孙镇平介绍,人民法院推动人民陪审员更多参审涉及群体利益、公共利益,人民群众广泛关注或其他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涉及公共安全、国计民生、公序良俗等案件。近年来,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了重庆姐弟坠亡案、余华英拐卖儿童案、孕妇境外坠崖案等一系列社会影响重大案件,有效提升了司法公信力。 贡献专业智慧,矛盾纠纷化解更加公平高效 随着社会发展,环境资源、知识产权、涉外涉网等新类型、疑难复杂纠纷不断涌现。在专业性更强的案件中,吸收具有专业知识的人民陪审员参审,可以提高事实认定精准度,让矛盾纠纷化解更加高效恰当。 一起噪声污染责任纠纷案的顺利化解,就得益于人民陪审员的专业智慧。 浙江衢州市民章女士,住在某小区二楼,与一楼某水产商铺相邻。去年11月,水产商铺开始营业,店内布设的相关设备24小时不间断运转,持续产生低频振动噪声,并经由建筑楼板向上传导,造成章女士睡眠障碍。 因案情复杂、双方当事人争议较大,法院依法由四名人民陪审员与三名法官组成七人合议庭审理。 多次实地勘验商铺情况,前往章女士家中感受噪声持续时间、侵扰危害……四名人民陪审员认为,噪声影响超出了一般人的容忍限度,确实对原告造成精神损害。然而,商铺经营者提出,噪声低于国家排放标准。 标准达标就不承担责任吗? “我们从群众对居住安宁权益的朴素认知和真实感受出发,认为噪声排放达标并不意味着无需承责。”人民陪审员李旭群说,枕边的安宁是实实在在的民生,守法不能止于“数字达标”。 如果就此判决拆除设备,对经营者来说损失巨大。现有情况下,如何更好整改?人民陪审员吴妙,具有多年装修、装饰行业工作背景。立足专业特长,她对低频振动噪声的产生机理和整改路径给出专业判断:“商铺经营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