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逸式辞职,夫妻挂名领薪 光大原副行长张华宇受贿一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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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新 2026-11-06 17:33 北京 “两高”在典型案例中披露,张华宇离职后到投资公司担任董事局副主席,挂名领薪389万元;其妻李某到基金公司任独立董事,挂名领薪40万元。二人均未实际履职,薪酬被认定为受贿 9周年特别礼遇,点此跳转 张华宇。图片来自视觉中国 “两高”在典型案例中披露,张华宇离职后到投资公司担任董事局副主席,挂名领薪389万元;其妻李某到基金公司任独立董事,挂名领薪40万元。二人均未实际履职,薪酬被认定为受贿 文|财新 单玉晓 11月5日,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联合发布六起依法惩治新型、隐性职务犯罪典型案例。财新检索比对发现,其中不具名披露的案例三“张某某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案”,被告人职务、任职经历、涉案金额、审理法院以及起诉和宣判时间等,均与早前通报的中国光大银行原党委副书记、副行长张华宇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案吻合。 张华宇曾在退休前夕辞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曾在“双开”的通报中称他是“提前筑巢”“逃逸式辞职”腐败的典型。 公开资料显示,张华宇今年68岁(1958年10月生),河南省民权县人,大专学历。 他早年在河南工作多年,曾相继担任河南省商丘地区人民银行办公室主任、商丘地区夏邑县人民银行行长、商丘城市信用联社主任等职务。1994年11月至2001年2月张华宇任职交通银行,历任该行郑州分行信贷部管理处处长、西安分行副行长、行长等职务。2001年2月,张华宇调入光大银行工作,2007年3月起至2018年8月,任该行副行长,光大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8年9月辞职。2022年1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光大集团纪检监察组、山东省纪委监委发布消息,张华宇涉嫌严重违法接受监察调查。 …… 全文共3527字 新会员 订阅即读全文 。已订阅会员 直接读 。 阅读原文 跳转微信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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