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懒得下楼”,女儿被拘10日,父亲涉嫌犯罪!
半月谈 · 新闻与时政
半月谈 2026-11-07 14:39 北京 近日,浙江宁波海曙区月湖派出所查处了一起高空抛物案:某小区顶楼一名女住户阮某 在短短6天时间里,连着3次把生活垃圾从窗户扔了出去, 理由是“懒得下楼”。最终,阮某被行政拘留10日。 然而,没想到警方在该小区继续走访摸排,居然查出了“案中案”。 6天时间里连抛3次垃圾 走访摸排,查出“案中案” 事情得从8月说起,海曙某小区新装了高空抛物专用视频设备。画面里,顶楼的住户阮某短短6天连着3次把生活垃圾从窗户扔了出去,里面混着骨头、狗尿布、葡萄皮,甚至还有空沐浴露瓶和剩菜残渣,导致楼下的低层住户苦不堪言。 面对找上门的警察,阮某的理由很简单:“我就是懒得下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阮某6天内连续3次抛物,且扔的有硬物,落点又是居民日常通行的区域,属于情节严重,最终被行政拘留10日。 图为砸到地面的物品。 随后,警察在小区里继续走访摸排,这一查,居然查出了个“案中案”。 原来,阮某的父亲老阮,这几年也没少往下扔东西。从2024年开始,老阮同样因为“懒得下楼”,经常把垃圾往窗外扔。一楼的人行通道、阳光房顶,都成了他的“垃圾桶”。物业和居委会劝了好多次,他也根本不当回事。 经警方核实,老阮3年间多次实施高空抛物,抛掷物里有硬物,落点全是公共区域,已触犯刑法,涉嫌高空抛物罪, 目前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已移送审查起诉。 高空抛物没有伤人也要担责! 治理高空抛物行为,我国现行法律形成了一套 “民事—行政—刑事” 的全流程组合打法。 轻则承担民事赔偿或行政拘留,重则面临刑事追责。 高空抛物要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 【高空抛物罪】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对于没有达到犯罪标准的高空抛物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可依法给予警告、罚款或拘留等行政处罚。 高空抛物“杀伤力”有多大? 有些高空坠落的物品看上去很小很轻,实际上“杀伤力”惊人。 在高空抛物实验中,实验人员从15层楼的高度,将一瓶大约600克的矿泉水扔向路面上一块约5毫米厚的3C认证钢化玻璃,玻璃瞬间粉碎。 如此大的冲击力如作用在人身上,后果不堪设想。 如何防范高空坠物? 观察警示标志 为避免人员伤亡,不少易发生高空坠物的危险 地带都放置了 警示标志 , 行经有此标志的地段应多注意。 对高层建筑保持警惕 路过高层建筑时,集中注意力, 快速通过 。 高空坠物的 轨迹多为抛物线,贴着墙根走 , 被砸到的几率相对较低。 恶劣天气注意安全 大风、暴雨天气,易发生高空坠物。此时, 应 避开墙面老化的建筑、摆有杂物和悬挂物的楼宇及广告牌 , 以免发生意外。 定期检查维修外墙、窗户 住户发现楼层外墙或窗户、玻璃破损时,应及时修补。 企业要对自身架设在高空的设施及其配件的完好性、稳固性、安全性进行定期检查,在台风暴雨等天气来临前进行重点检查和必要 的加固 。 物业要加大监管力度,且告知住户有高空坠物危险,及时联系并配合相关部门处理高空抛物问题。 温馨提醒 高空抛物很危险 即使未伤人也要担责 情节严重可追究刑事责任 别图一时省事 给他人生命财产安全埋下隐患 来源: 新华社微信公众号综合 国家应急广播综合央视网、应急管理部 https://www.banyuetanapp.com/details?c=10000 跳转微信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