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五”医保改革怎么干,国家医保局最新表态

21世纪经济报道 · 财经与投资

原创 21记者 2026-09-06 14:17 广东 记者丨闫硕 编辑丨季媛媛 张星 9月4日,国新办举行“开局起步‘十五五’”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会上,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推进医保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国家医保局副局长施子海指出,“十四五”时期,我国建成了全世界最大的基本医疗保障网,参保率稳定在95%,医保基金运行安全稳健;纳入基本医保药品目录的药品达3253种,职工和居民医保住院费用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分别为80%和70%左右;支付方式改革、集中带量采购全面推开。 “十五五”时期是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关键阶段。 国家医保局将优化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提升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水平,支持商业医疗保险与基本医保衔接互补、错位发展。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开展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规范医保目录管理,加大对创新药械和创新服务的支持力度,推动中国医药走出去 。 与此同时,“十五五”期间, 医保部门将坚持精细化管理导向,加强基金全流程管理,强化收支监测预警。持续加大基金监管力度,常态化开展基金飞行检查、日常核查和智能监管,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确保医保基金安全 。 持续扩大集采覆盖面 2018年以来,国家医保局会同相关部门累计开展12批国家组织药品集采,覆盖555种药品;开展6批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集采,覆盖9大类142种耗材;同时,各地普遍开展省级集采,持续方便群众获得质优价宜的医药产品。 施子海表示,“十五五”时期,国家医保局将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推进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 一是持续扩大集采覆盖面 。常态化开展国家组织药品、医用耗材集采,指导地方深入推进省际联盟采购,继续坚持“新药不集采,集采非新药”,将更多临床用量大、价格虚高的品种纳入采购范围,持续深耕中药、生物药、医用耗材等领域,切实减轻群众的费用负担。 二是优化规则引导理性竞争 。坚持“稳临床、保质量、反内卷、防围标”的原则,优化采购规则,更加注重临床需求,通过“畸高价要出局,畸低价不带量”,引导行业公平、理性竞争,同时医保部门坚决打击医药集采领域围标串标行为。 三是协同做好保质稳供 。对集采而言,质量是“入门证”,保供是“结算单”。一方面,医保部门将加强与药监部门的协同,严格集采质量门槛要求,实现国家集采中选企业检查和品种抽检两个“全覆盖”,对发现问题的企业严肃处置。 另一方面,医保部门将督促中选企业履行保供主体责任,切实保障供应并督促履约。聚焦集采报量规范性、中选结果落地执行等开展督导监测,同时优化考核避免“一刀切”。推进医保与医药企业直接结算,推进集采中选药品进基层医疗机构、进民营医院、进定点零售药店,进一步提升集采药品的可及性。 从实践中看,集采可以挤出药品流通环节的价格水分,减轻群众费用负担。值得一提的是,集采只是医药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当中的一环。医药价格一头连着民生福祉,一头关乎医药产业长远发展,一直是社会高度关注的议题。 《全民医疗保障“十五五”规划》对深化医药服务改革、支持医药创新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系统部署。施子海表示,“十五五”期间,国家医保局将努力平衡好惠民生和促发展的关系。从惠民生的角度讲,一方面,医保着力保障群众获得质优价宜的医药产品;另一方面,医保着力促进提升医疗卫生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同时,在全面完成40批立项指南编制工作的基础上,聚焦“一老一小”看病就医需求,指导各地落实并用好“免陪照护”“安宁疗护”“早产儿护理”等30多项新增价格项目,引导医疗机构补齐医疗服务短板,让价格改革更好地传递民生温度。 旗帜鲜明支持真创新 从促发展角度来说,国家医保局始终旗帜鲜明地支持医药供给侧高质量创新发展。 施子海指出,一是实行新上市药品首发价格企业自评制度,根据企业自评结果分别予以政策支持和引导,支持高水平创新药在上市初期制定与高投入、高风险相符的价格,并且在一定时期内保持价格的相对稳定。 二是试行医疗服务价格项目预立项制度,从新技术获准进入临床研究、新产品进入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程序到正式获批前,医保部门提前介入提供价格政策指引,畅通价格立项绿色通道,实行“一省立项、全国跟进”,推进实现获批应用与价格立项的无缝衔接,促进重大创新成果规模化应用。 在编制立项指南过程中,医保部门密切关注医疗技术创新成果,统一增设手术机器人、脑机接口等200余项相关价格项目,回应了一大批新技术新产品获批应用的收费诉求。这些价格项目落地实施以后,将给医疗机构带来增量发展,也将助力新技术新产品加快获得收益回报,实现患者获益、医疗提质、产业发展的多方共赢。 国家医保局新闻发言人、副局长李滔表示,“十五五”期间,医保部门在坚持“保基本”的基础上,支持差异化创新,激励医药企业研发更多新药好药,也开发更多新的设备和新的技术,让老百姓更快、更实惠地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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