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性的闪光来自对理性的怀疑 | 大卫·休谟逝世250周年
原创 马万利 2026-11-08 11:00 北京
今年是英国思想家大卫·休谟(David Hume, 1711-1776)逝世250周年,以休谟为代表的苏格兰经验主义哲学是思想史上颇为独特的存在。当启蒙思想发出不可替代的声音,宣告用理性告别蒙昧成为一种选择时,休谟强调的恰恰是“怀疑”的重要性。
在西方思想史的光谱中,休谟据守的是相当低调的位置,但二十世纪历史的教训以及继承休谟思想的后辈学者,却使得沉醉于各种“主义”与光怪陆离的狂热之中的人们,重新认识人类理性中难以避免的“自负”以及承认“无知”的重要性。正是坚信人性存在难以克服的狭隘与偏见,我们必须警惕任何口衔天宪的整全性学说所预支给我们的“幸福”。休谟从知识的节制中推导出人类道德上必须的节制,承认人类“自私自利”的前提,才能以此为基础导向共同体之善,建立于德性之上的秩序。他不是那种建立在洋洋洒洒的论辩与勾勒出未来轮廓的思想家,但是阅读休谟足以改变我们原本对自己和周遭深信不疑的看法,并使之践行于日常生活。
本文内容出自新京报·书评周刊11月6日专题《知识的节制与德性的社会:纪念休谟诞辰250周年》B02-B03版。
B01「主题」知识的节制与德性的社会:纪念休谟诞辰250周年
B02-03「主题」休谟的“人性论”:理性的闪光来自对理性的怀疑
B04-05「主题」休谟的经济学:一项关乎美德与人性的科学
B06-07「主题」休谟与斯密:“商业社会”也关乎道德与审美
B08「中文学术文摘」媒介史研究一则
今年是英国思想家大卫·休谟(David Hume, 1711-1776)逝世250周年,国内外围绕这一纪念年展开了多种形式的学术活动。6月底至7月初,第52届国际休谟学会年会在布拉格举行,来自18个国家的80名学者围绕休谟哲学、历史学、政治思想及其当代意义展开讨论。
两百五十年过去,休谟为何仍值得纪念?许多人对休谟思想最突出的印象,可能是他的“怀疑论”。怀疑是理性精神的题中应有之义,启蒙思想家大多怀疑、批判,反对迷信和盲从,休谟可谓典型。但是,“怀疑论者休谟”可能是一种刻板印象,实际上,休谟是“人性论”思想家。人性论是他的本体论,怀疑论是他的认识论。
撰文|马万利
从法律转向哲学
大卫·休谟出生于苏格兰爱丁堡一个律师家庭,属于乡绅阶层,虽非豪门,却有一些地产和稳定的经济来源。休谟后来自称家庭“并不富裕”,当作“低调”理解,但后世多据此发挥寒门励志故事。苏格兰已经于1707年与英格兰合并为大不列颠王国。休谟两岁丧父,与哥哥约翰一起,由母亲抚养长大,由叔父安排教育。按传统,长子约翰将继承大部分财产,大卫所得甚少。1723年,12岁的大卫进入爱丁堡大学学习;约翰也在此前进入该大学。我们可能觉得休谟天赋异禀,进入了大学里的“少年班”,其实,我们不能按照今天的模式理解十八世纪苏格兰的大学。它们并不是建立在完整中等教育之上的高等教育阶段,而是同时承担通识教育、古典教育和专业领域等多种层次和功能的综合性教育,因此学生入学年龄有高有低;又比如,1737年,14岁的亚当·斯密进入格拉斯哥大学,而且由于拉丁文基础出色,直接进入二年级。休谟兄弟已经接受了相当的古典教育,具备拉丁文等方面的基础,因此登记入学,由家庭缴纳相关课程费用。不过,休谟确实早慧,母亲说他“聪明过人”(uncom⁃monly wake-minded)。
在大学里,他原本按照家庭的期望继续学习法律。然而,真正吸引他的却不是法律,而是古典学术。他后来回忆说,家人以为自己正在埋头钻研荷兰法学家约翰内斯·福特(Jo⁃hannes Voet,1647—1713)、阿诺德·维尼乌斯(Arnold Vinnius,1588—1657)的著作,实际上,他花费更多时间阅读的却是维吉尔、西塞罗等古典时代拉丁文学作品。休谟后来在自传中称,从大学教授身上几乎学不到什么东西。读者可能觉得休谟过于狂傲,因为,弗朗西斯·哈奇森(Francis Hutcheson,1694—1746)就是当时有思想的大学老师,但是,哈奇森毕竟是少数,而且不在爱丁堡大学,而在格拉斯哥大学。无论如何,年轻的休谟将志趣从法律转向哲学,并立志过一种哲思型的生活,正如他后来在自传中说:“用我那有限的财产过极其简朴的生活,以确保我的独立;除了施展我的写作天赋,不考虑其他任何事情。”但是,很快,他的精神状况出了问题,医生说他患了“学者病”,让他“多骑马、多饮酒、少读书”。他的身体开始发胖,休谟给人的印象是一个满身肥肉的可爱的大胖子。他不得不暂时回到人间烟火。今天的读者都爱引述他在《人类理解研究》中的一个说法:“做一个哲学家吧,但是,你仍然要做一个人。”
休谟没有完成学业。1734年,他前往法国游学。他将自己的姓氏由Home改为Hume,以免在法语环境中被误读为英语单词home,从此沿用。此后两年多,他主要住在卢瓦尔河谷的拉弗莱什(La Flèche),经常使用当地耶稣会学院的图书馆,并与耶稣会士交往;这所学校正是笛卡尔早年就读过的地方。主要在旅法期间,休谟写成了自己的第一部著作《人性论》三卷(A Treatise of Human Nature: Being an Attempt to introduce the experi⁃mental Method of Reason⁃ing into Moral Subjects)。该著现已有商务印书馆的中译本,但对于许多读者来说,坚持读完并非易事。
大卫·休谟像。
1737年,休谟回到英国。他先是在苏格兰爱丁堡为豪族做私人教师、秘书,后来在爱丁堡律师协会里谋到了一份图书管理员的差事。他的《人性论》于1739、1740年出版。人类文明中伟大的作品有的一炮走红,比如莎士比亚的戏剧;有的最初默默无闻,如休谟此著。年轻气盛的休谟一度十分沮丧。1741年,他开始尝试面向公众写作。他模仿报刊写手写了一些文章,打算投给《旁观者》《工匠》等期刊,但后来,或许仍是由于生性孤傲,不愿意屈尊求刊,索性结集出版,这就是两卷本《道德与政治论文集》(Essays,Moral and Political)。此后几十年间,休谟不断扩充此著,又出版了几个版本。休谟去世后,1777年,《道德、政治与文学论文集》(Essays, Moral, Politi⁃cal, and Literary)出版。休谟对自己的很多著述做过改写、再版,形成不同的版本,因此,他的著述史略显繁杂。
思想家中不幸的例外
1744年起,休谟苦心求索,谋求大学教职。此时他已凭自己的著作崭露头角,但其怀疑主义思想倾向招致不少教士和教授的反对。同名父子威廉·威沙特(William Wishart,1660—1729;约1692—1753)都是苏格兰长老会颇有影响力的牧师,并先后担任爱丁堡大学校长。小威廉任校长期间,正是休谟谋求教职之时。他对休谟的宗教怀疑尤其警惕,还专门摘录《人性论》中的相关段落,作为反对休谟任教的依据。休谟早年与格拉斯哥大学道德哲学教授弗朗西斯·哈奇森(Francis Hutcheson,1694—1746)关系密切。撰写《人性论》第三卷时,他曾向哈奇森请教,并得到其帮助。然而,到休谟谋求爱丁堡大学教席时,哈奇森却反对他的任命。据休谟1744年8月4日致好友、长期通信人威廉·缪尔(William Mure of Caldwell,1718—1776)的信,他所受到的“异端、自然神论、怀疑主义、无神论”等指控,据称得到了哈奇森和威廉·利奇曼(William Leech⁃man,1706—1785)的支持。利奇曼当时是格拉斯哥大学神学教授,与哈奇森同属苏格兰启蒙思想圈,也是缪尔早年的家庭教师。1751年,休谟获得出任格拉斯哥大学教授的提名。亚当·斯密致信威廉·卡伦(Wil⁃liam Cullen,1710—1790),称自己“宁愿选择大卫·休谟,而不是任何其他人”担任这一职位,但又担心公众不会赞同这一选择,大学为了自身利益,不能不顾及公众舆论。卡伦当时是格拉斯哥大学医学教授,也是休谟的医生和斯密的好友。休谟一生没有在任何大学获得心仪的教授职位。对于一位伟大的思想家而言,这既是命运的捉弄,也是考验。要知道,在十八世纪的苏格兰,大学教席是杰出知识分子所向往的重要职业。正如亚当·斯密后来在《国富论》中所说,在法国和英国,许多有才华的学者和著作者被教会吸引;而在苏格兰及欧洲其他新教国家,“最杰出的有知识的人……虽然不是全部,但大多数都是大学里的教授”(《剑桥十八世纪政治思想史》,马克·戈尔迪、罗伯特·沃克勒主编,刘北成、马万利、刘耀辉、唐科译,商务印书馆,2017年,第811页)。休谟却成了一个不幸的例外。
这期间,1748年,休谟出版《人类理解研究》(An Enquiry Concerning Human Under⁃standing)。这里有必要顺带说明,洛克早在1690年就出版了《人类理解论》(An Essay Con⁃cerning Human Understand⁃ing);莱布尼兹则在1704年完成《人类理智新论》(Nouveaux essais sur l’entendement humain;英译本New Essays on Human Understanding),意在与洛克商榷。商务印书馆的中译本对这三部著作题名中的understanding采用了不同译法,读者不必为此困惑。1751年,休谟又出版《道德原理研究》(An Enquiry Concerning the Principles of Morals),这是对《人性论》第三卷的改写。
身为“独立学者”,休谟还尝试历史写作。1754年,他出版了两卷英国史,主要讲述十七世纪,由于较为贴近当时的政治记忆,因此反响强烈。此后他继续增补,向前追溯,至1762年,陆续出版了六卷本《英国史》(The History of Eng⁃land, from the Invasion of Ju⁃lius Caesar to the Revolu⁃tion),从凯撒入侵写到“光荣革命”。这部巨著最初褒贬不一,后来日益受到重视,此后很长时间成为大学英国史教学的教科书。休谟终究没有成为大学教授,却成了大学里讲授英国史时绕不开的历史学家。休谟终于“名利双收”——不仅个人经济状况大为改观,而且在“怀疑论者”“无神论者”的声名之外,又意外收获一个多少带有讽刺意味的头衔:“历史学家”。
1763年。“七年战争”结束,赫特福德伯爵(Francis Sey⁃mour-Conway, 1st Marquess of Hert⁃ford, 1718–1794)出任英国驻法大使,聘休谟为秘书,并辅导自己的儿子。休谟再次生活在巴黎,但这次与当年的游学不同,他经常出入上流社交圈。1766年,休谟任期结束,渡海回到英伦,同行的还有卢梭。卢梭的作品在法国被官方列为禁书,他不断受到当局的驱逐和逮捕威胁。生性敏感、胆小的卢梭如惊弓之鸟,辗转于巴黎、日内瓦、纳沙泰尔、伯尔尼之间。启蒙哲人伏尔泰、达朗贝尔以及普鲁士国君腓特烈大帝都曾伸出援手,最后,卢梭选择了大卫·休谟。休谟一开始对卢梭印象很好,在伦敦等地的安排也很周到。可是,好景不长,法国人卢梭与苏格兰人休谟在英格兰开始闹矛盾,最后两人反目,休谟说:“他显然疯了。”
休谟和卢梭。
1767年,休谟出任大不列颠王国“北方部副国务大臣”(Under-Secretary of State for the Northern Depart⁃ment),协助国务大臣处理外交事务。这是休谟一生担任的最高级别政府职务。他后来称,自己因此得以“知晓王国的一切秘密”。休谟任期的一件重大外交关系是美洲殖民地独立问题,其势如火如荼,而休谟是少数同情殖民地独立的英国人,实在英明。1768年,休谟卸任,回到爱丁堡,在市中心的圣安德鲁广场购地建造了一座宽敞的新宅,并在那里度过余生。正在欧洲游历的美洲殖民地人本杰明·富兰克林曾来造访,富兰克林还曾造访伏尔泰位于法国边陲小镇费尼的庄园。
1772年,休谟的健康开始恶化。晚年,他撰写了一篇简短的自传,同时将更多精力放在关于自然宗教的论述上。这项宗教写作早在20多年前便已开始,由于涉及敏感的宗教问题,尤其可能被视为无神论,休谟始终十分谨慎。1776年8月25日,休谟于圣安德鲁广场去世,享年65岁。就在此时,美国《独立宣言》已传至英伦。这对于曾经同情北美殖民地独立事业的前任副国务大臣而言,或许可以算是一种告慰,尽管病榻上的休谟很可能已经无从得知。1779年,休谟的侄子、同名的大卫·休谟将其关于自然宗教的遗稿付梓,题为《关于自然宗教的对话》(Dialogues Con⁃cerning Natural Religion)。休谟没有留下婚姻或子嗣的记录。今天,在爱丁堡老城区“皇家一英里”附近,有一尊休谟的青铜雕像:他身披古典风格的长袍,身材并不肥胖。
怀疑是德性的归宿
关于人性的思考,是休谟思想的核心,也是起点。实际上,年轻的休谟在爱丁堡大学厌学,就是因为发现那里的很多学问都停留在经院哲学的琐碎之中,即便有一些现实思考,也脱离了人性这一最根本的现实,同样沦为空洞。在休谟看来,人性才是“第一哲学”,就好比笛卡尔视人的“固有观念”(innatism)为“第一哲学”。《人性论》是休谟的第一部著作,其三卷分别讨论人的知识、情感及道德,这是休谟人性论的三个维度。实际上,休谟后来的很多著述都是对此的压缩、发挥甚或重复。
与哈奇森一样,休谟从人的感官开始思考人性。休谟认为,人的感官决定人的知性;也就是说,感官导致经验,经验形成知识。接下来,休谟区分了知识、情感与道德。知识源于经验,但情感不同于知识,是经验的延伸或延迟,而美德是对经验的优化。为方便解读,笔者在这里杜撰一个关于苹果的比如——当然,有简单化的风险。我今天吃了一次苹果,便知道苹果好吃,这就是知识。第二天,我可能没有苹果吃了,就坐在那回忆昨天吃苹果的美好感受,形成一种喜好:我爱吃苹果,这就是情感。到第三天,我看见同桌在吃苹果,但我懂得,苹果是人人都喜欢的,人同此心,我们即便不必像“孔融让梨”那样,来一次“休谟让苹果”,但也不能夺人所爱,这就是道德。
休谟的人性论以及整个思想都表现出一个鲜明的特征,那就是怀疑;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说休谟是怀疑论者。当然,怀疑论不是休谟的发明。从最广泛的意义上讲,怀疑是一切知识的起点。与许多西方思想观念,比如政体理论、自然法、契约论等等一样,怀疑论也有悠久的渊源,一般最早追溯到古代希腊人皮浪。在中世纪教父神学和经院哲学中,怀疑论被延续。中世纪的怀疑论者是信仰与怀疑的结合体,他们信仰上帝的全能,怀疑人的能力。及至近代,文艺复兴、宗教改革扭转了这种怀疑论倾向。人们虽然不敢怀疑上帝,但也不那么怀疑人自身。一般认为,法国著名作家蒙田(1533—1592)的随笔是现代早期的新型怀疑论的代表。“随笔”法文为essai,本义是“尝试、试验、检验”;蒙田以此命名自己的作品,意在表明,他不断尝试怀疑和检验他人及自己的各种判断。英国人弗朗西斯·培根(1561—1626)从怀疑“四假象”开始自己的思考。笛卡尔(1596—1650)的“我思故我在”可理解为:我怀疑,所以我在。正是在这样的语境下,休谟的怀疑论引人注目。
休谟的怀疑论矛头指向理性,这一点与大多数启蒙思想家不同,也多少令人感到震惊。实际上,这与休谟本人关于人性的思考,以及苏格兰启蒙思想对人的感官、情感与道德的重视,是一致的。休谟当然不是完全否定人的理性,他真正怀疑的是理性的效用范围。这一点突出表现在他对因果关系的怀疑上。休谟认为,我们所谓的因果关系,并不是从事物本身直接观察到的“必然联系”,而是人在反复经验的基础上形成的一种习惯性联结。比如说,我们抛石子,通常用力越大,石子飞得越远。这样的判断来自过去的经验,但经验的样本无论多少,终究有限;即便我们已经观察过一百次,也无法仅凭过去的经验,在逻辑上保证第一百零一次必然如此。我们之所以仍然相信它会如此,是因为过去反复出现的经验,使我们形成了稳定的期待。于是,一个看似再普通不过的因果判断,实际上已经包含了从“过去如此”推向“未来也如此”的跨越,而这一步并不能由理性逻辑本身加以证明。进一步而言,我们以为自己是在作出理性的推论,但其中其实包含着习惯、期待乃至情感因素。休谟对因果关系的怀疑,实际上触及了知识论的根基,颇有釜底抽薪之势。也正因此,才有那句颇有意味的话:休谟的怀疑论,是不容怀疑的。
承前启后的思想
休谟的人性论及怀疑论在思想史上具有承前启后的独特意义。休谟怀疑人的经验的适用范围,这一点与培根的谨慎归纳法异曲同工。所不同的是,培根认为归纳法是一种理性,但休谟怀疑归纳法在多大程度上接受理性的指导,抑或个人喜好的先入为主。休谟与洛克一样,都坚持认为知识源于经验;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说休谟是经验论者。休谟的经验知识论的启蒙意义不言而喻,它虽然无意于颠覆知识源于神的启示这一神学论断,但意在添加一种新说。休谟对洛克有所发展。洛克在《人类理解论》中区分了观念(简单观念与复杂观念)、语言与知识,休谟则在《人性论》及《人类理解研究》《道德原理研究》中区分了知识、情感与道德。知识是洛克的终点,是休谟的起点。洛克身上体现了英格兰人对知识的关注,休谟身上体现了苏格兰人对德性的关注。休谟与哈奇森等苏格兰思想家一样,以思考人的感官为起点,以强调人的德性为归宿。但是,休谟与哈奇森不同,他在感官(知识)与道德之间加入了情感这一中间物,使得论证更加严密。
如果说前辈英格兰人莎士比亚是“人性大师”的文学家,那么苏格兰人休谟堪称“人性大师”哲学家。人类思想史上大师云集,我们说某某人是一位伟大的思想家,往往缺乏真切的体悟。休谟的伟大在于其人性论,而其人性论的贡献在于,将人性置于物质性的感官基础之上,置于经验的理性基础之上,由此,人性论成为一种“科学”。休谟的人性论摆脱了他在自传中厌恶的爱丁堡大学的空洞的经院风气,摆脱了中世纪神学对人性的驾临,不同于古典时代希腊人苏格拉底、罗马人西塞罗等先哲关于德性的质朴劝诫,更不同于中国古代圣贤那样的道德说教。
《大卫·休谟传》作者:[美]欧内斯特·C.莫斯纳译者:周保巍版本:启真馆浙江大学出版社2017年9月
休谟的思想影响到同时代及后来的很多思想家。亚当·斯密接过休谟以及哈奇森关于道德的思考,写成《道德情操论》。康德称,是休谟将自己从德意志哲学的形而上学“教条睡梦”中唤醒。康德接过了他所称的“休谟问题”,即:能否从事实(因)中推导出价值(果)。既然知识不能完全来自经验,那么具有普遍必然性的先天知识究竟如何可能?这正是康德力图解决的难题——毋宁说,也是他试图终结的哲学难题。
乍看起来,休谟不像是启蒙思想家,因为他怀疑理性,怀疑经验,怀疑因果关系。但是,怀疑理性,恰恰是一种理性。休谟是怀疑理性的人,也是怀疑的理性人。休谟是警示“理性崇拜”的哲人,是反对“科学崇拜”的先知。关于休谟对理性的怀疑,他的下面这段精彩文字或许能加深读者的体会:
总之,人生更多地受运气而非理性的支配;人生好比一场无谓的消遣,而非严肃的事业;影响人生的,是人的具体性情,而非什么普遍的法则。我们是否还应该对人生常怀激情与渴望?答曰:人生并不值得你如此关注。我们是否应该对所发生的一切都漠然处之?答曰:那样我们就会在萎靡与懈怠中失去我们游戏人生的一切乐趣。当我们思索人生时,人生已经逝去了;人的死法各有不同,但死神对于哲人与蠢人一视同仁。从生活中提炼精确的法则或方法通常是一件令人苦恼的事,并且毫无效果。这是否再一次证明,我们过于看重自己所追求的事物的价值?即便是对人生的这番推理,对正确人生观的这番探求,也是在高估人生的价值;若非如此,对于某种性格的人来说,这便是人一生所能做的最迷人的事情之一了(《论道德与文学:休谟论说文集》,马万利、张正萍译,浙江大学出版社,2011年11月,第74-75页)。
与哈奇森一样,休谟也是一位身体力行的道德楷模。苏格兰启蒙思想家的一个共同的特色和亮点是,不仅关注德性,而且践行德性。这一点颇令人感慨。休谟年轻时就立志过一种简朴的生活,不过,休谟不赞同苦修,他是懂生活的人。休谟一生虽然没有大富大贵,但具有雍容大度的品格,他与卢梭的交往是最好的证明。休谟还具有难得的幽默才华,颇令人联想到他的姓氏Hume与hu⁃mor(幽默)之间那一点耐人寻味的拼写相似。胖子休谟所到之处,经常是笑声的制造者,有一次,兴致所至,他说:“请代我向检察长阁下问好!不幸的是,我面前还没有一匹马能驮得动我这一身肥肉,去拜会他这位比我还要胖的人……”休谟交友甚广,哈奇森、亚当·斯密虽然都曾参与拒绝授予他大学教职,但他们之间并无结怨。休谟去世时,斯密挽称:“我们最杰出、最难忘的朋友就这样与世长辞了,毫无疑问,对于他的哲学观点,人们将见仁见智,褒贬不一,但对于他的品格和为人,人们众口一词。”这句话令人想起一个跨越时空的名字:“我们的朋友胡适”。
本文为独家原创内容。撰文:马万利;编辑:李永博,申璐;校对:杨许丽。未经新京报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欢迎转发至朋友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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